揭汯

(1304—1373)元龙兴富州人,字伯防。揭傒斯子。少苦学,年十八,尽通六经大义。以荫补秘书郎,迁国史院编修官,转太常博士。历官佥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事。守建宁,拒陈友谅复延平等三州。改江西行省郎中,未赴。转至山东,升秘书少监。赴洛,授刑部侍郎,不就。元亡,南还。 揭汯的诗文(2篇)

商飙起西郊,摵摵振林木。玄鸟辞故垒,蟋蟀入墙屋。

云间出华月,照我樽中绿。引觞不能尽,弹琴讵成曲。